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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Wnews.com 今日新聞網

2013年4月1日 07:42

 
 版主小評:
何謂公平正義?有無天理昭彰?司法如何讓逝者平冤,惡者伏法。聞者大快人心。且不論兩岸政治立場,國情制度之差異。就單一判決而論,台灣的司法判例就有其缺失與不足之處。
如何確立司法是建立於保障國家、社會、人民安全與安定的前提下,而不是淪為政黨與有力人士、恐龍法官等私營謀利、循法卸責的工具。還靠台灣人民的智慧與團結力量。因循苟且,姑息養奸,台灣人別再沉默以對了......!
  • 大陸北漂女歌手遭快遞員入室劫殺 凶嫌被判處死刑

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
大陸法制晚報報導,30歲的女歌手付麗酷愛網購,未料這個愛好卻給她引來殺身之禍。男子張昆鵬冒充快遞員騙其開門後將其劫殺。

這件震撼大陸的案件近日一審判決,以犯搶劫罪,判處張昆鵬死刑,並須付金給死者父母。

30歲的付麗曾在某高校工作,但是自幼喜愛唱歌的她辭去了工作,來到北京成為一名「北漂」歌手。平時,她的愛好是在網上購物。曾在某快遞公司工作的張昆鵬曾多次給付麗送過快遞,在送貨時他發現,付麗經常獨自在家。

2012年7月30日下午5點,張昆鵬再次來到付麗位於朝陽區的暫住地,走樓梯來到付麗所住的樓層,他以送快遞為名敲開付麗的家門,付麗開門後,張昆鵬持刀威脅付麗。

「我沒想殺她,只想嚇唬她」。張昆鵬稱,付麗見他持刀相逼後高呼救命,並向門外跑。張昆鵬將付麗推進屋按倒在床上,並用繩子將付麗的手腳捆住。就在張昆鵬翻箱倒櫃找錢時,付麗又高聲呼救。張昆鵬見狀,用枕頭捂住付麗的嘴,又狠勁卡住其頸部,最終導致付麗窒息死亡。

張昆鵬殺人後,將付麗的衣服脫光,偽造強姦的假象,隨後他帶著搶得的人民幣1600元錢逃離。

案發後,張昆鵬曾經工作的快遞公司證實,張昆鵬從7月27日起就請病假,後一直沒有上班。張昆鵬的辯護律師提出,張昆鵬在預謀搶劫時並無殺人企圖,系搶劫過程中因被害人呼救而慌亂中致人死亡,且其無前科劣跡,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希望法庭對其從輕處罰。

法院審理認為,張昆鵬入戶使用暴力搶劫他人錢財,並致人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。其持刀入戶搶劫,在已控制住被害人的情況下,仍扼壓被害人頸部致人死亡。其雖無前科劣跡,到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,但尚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。

最終法院以犯搶劫罪,判處張昆鵬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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